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0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请申请人说明:公司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与官网披露信息是否一致;公司是否已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披露定期报告;董事、监事换届程序及董监高构成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请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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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2-11 阅读:次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0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请申请人说明:公司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与官网披露信息是否一致;公司是否已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披露定期报告;董事、监事换届程序及董监高构成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请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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