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核安函〔2024〕98号
施行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兰州兰石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乌克兰PJSC“Kyiv Central Design Bureau of Valves”、德国PHOENIX Armaturenwerke GmbH: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及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兰州兰石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1)和乌克兰PJSC“Kyiv Central Design Bureau of Valves”、德国PhÖnix Armaturen-Werke Bregel GmbH等2家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信息变更(见附件2)。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