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金复〔2024〕50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7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中原农险发〔2024〕19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将营业场所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12号中原农业保险大厦。
二、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等相关事宜。
三、 你公司应确保公司住所与经批准的营业场所保持一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