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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文物局关于绥远城墙和将军衙署建设控制地带内外西夹道房屋改造项目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1-12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文物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文物保函〔2024〕96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清将军衙署外西夹道房屋改造加固项目审核的请示》(内文物字〔2024〕4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绥远城墙和将军衙署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外西夹道房屋改造加固项目。

一、 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加强现状勘察,完善影响评估。说明将军衙署布局、形制等概况,以及改造加固房屋始建年代、形制等内容。明确文物保护规划和相关规划对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控制要求,补充文物影响评估。

(二)优化设计方案,细化保护措施。方案应在体量、尺度、比例、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将军衙署周边环境相协调,以简洁、安全为主,可不限于仿古样式,不建议贴砖片。补充钢结构、建筑立面做法说明及要求,避免大面积眩光材质。屋顶应充分考虑内蒙古地区季风对其影响,做好与原有建筑的连接,确保加固部位安全。完善施工期间文物保护和减缓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三)校核文本和图纸。补充设计单位名称。补充保护区划图及建筑残损现状图,标注拟建项目与将军衙署保护区划的关系。

二、 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 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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