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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邢台金融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七级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2-14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邢台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邢金复〔2024〕7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8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七级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冀人保财险发〔2024〕24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七级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七级镇七级堡村106国道西侧"变更为“河北省邢台市威县梨园屯镇梨园屯村大王线公路南侧(梨园屯农机加油点)东行200米第11栋门市"。

二、 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邢台金融监管分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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