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金复〔2024〕51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申请》(富邦银呈〔2024〕201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行发行20亿元的资本工具,品种为二级资本债券。
二、 你行发行和管理资本工具,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 你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
四、 你行应在资本工具募集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向上海金融监管局报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