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漠河举办’97中国黑龙江日全食和海尔—波普慧星观测活动问题的复函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5-17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7年02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97〕16号

施行日期1997年02月1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中国科协:

中国科协《关于在漠河举办’97中国黑龙江日全食和海尔—波普慧星观测活动的请示》(科协发外字[1996]33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以中国科协所属的中国天文学会和黑龙江省科协名义联合在漠河举办“ ’97中国黑龙江日全食和海尔—波普慧星观测活动”。

二、 同意中国天文学会邀请80位外国、80位港澳地区和100位台湾省的天文工作者1997年3月5—10日赴漠河参加观测活动。对于他们在中国境内的活动,请你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三、 鉴于中科院在此期间也将举办有关科研和召开国际学术会议等活动,为了协调好这些活动,由中国科协、黑龙江省、中科院联合组成的日全食和慧星观测领导协调小组全面负责,统一对外,作好相互间的协调并组织安排好这两项活动。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配合。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