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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5-02   阅读:

发文机关教育部

发文日期2024年02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教育部令第5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2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日教育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怀进鹏

2024年2月22日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制度建设水平,我部组织开展了规章清理,现决定废止以下规章:

一、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1990年9月18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3号公布)。


二、 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1991年6月1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6号公布)。


三、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3月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公布)。


四、 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2005年4月21日教育部令第2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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