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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劳动部印发《关于加强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4-28   阅读:

发文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日期1992年08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劳息字〔1992〕2号

施行日期1992年08月2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促进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的开展,使信息系统建设适应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现将《关于加强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劳动部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强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国家宏观调控的任务更加艰巨,经济和劳动工作对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多,对信息的数量、质量、时效性和信息处理、分析的手段,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劳动部门进行科学决策不可缺少的支撑条件,劳动管理系统的建设要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十年来,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三项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扩大,促进了劳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发展。但目前在信息系统的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在思想上对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信息流通不畅;视公用信息为部门所有的非一体化意识和作法比较普遍;信息工作人员结构不够合理,缺乏既懂劳动业务又懂信息系统管理的复合型技术人材;系统建设、运行和研究开发经费来源不稳定;有些单位设备配备不按统一规定办,有的设备利用率不高,有的把计算机仅当打字机用;信息的采集和信息源单位的组织不能满足劳动工作的需要,信息资源的开发需要进一步扩大;劳动管理信息系统的整体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

为实现《劳动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的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和目标任务,配合三项制度改革、计划体制改革和劳动统计工作,并使劳动部门在实现职能转变后,能够做好宏观调控和协调、服务工作,对加强劳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 统一思想认识。劳动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项大型系统工程。劳动工作所涉及的各项业务需要由一个一体化的系统来支持,而系统的建设又需要各业务部门的参与和合作。因此,树立一体化的思想,大家共建和共用一个系统,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使劳动工作高度协调、配套的前提条件之一。


二、 加强系统建设的基础工作。各单位应按照劳办息字〔1991〕8号文件要求,明确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和负责人;积极开辟经费渠道;努力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既懂劳动业务,又懂计算机技术的跨学科人才;注重用户培训,特别是对利用信息进行决策的各级领导同志的短期培训。


三、 落实数据库建设。数据库建设是开展信息服务的基础,劳动管理信息系统正在开发和将要开发的劳动经济、劳动安全等方面的预测模型,都必须建立在系统拥有的数据库基础之上。劳动管理信息系统不但要建立劳动工作常规统计数据库,还要建立与劳动工作有关的国民经济(相关经济)和劳动法规文献一系列数据库。


四、 切实搞好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微机通讯,把重要的、时效性强的信息及时上下沟通。今年已有4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购置了调制解调器,开始实施部--省间联网工程,其余各地区要在明年实施该项工程。各单位要按统一部署切实做好部--省间联网工作,使远程通讯网与部机关局域网组成一体,以保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扩大信息服务、资源共享,提高办公效率。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展省级劳动部门内部和省--地(市)间的联网工作。


五、 重视信息反馈。围绕三大制度改革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政策跟踪调查,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和情况,为制定政策提供信息服务。


六、 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技术等方面的工作,在本地区搞好试点系统的建设,逐步扩大试点面到有条件的地(市)、县和主管厅(局),为其他地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示范经验。


七、 要全面执行《劳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劳息字〔1992〕1号),在部信息中心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有组织、有步骤地共同做好规划、设计、开发、试点、推广、运行等各项工作,使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在劳动部门的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信息等各项职能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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