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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宁波航空口岸扩大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1-20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5年04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5〕18号

施行日期2005年04月0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波航空口岸

扩大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宁波航空口岸向外国籍飞机开放的请示》(浙政〔200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宁波航空口岸扩大对外国籍飞机开放。

二、 宁波航空口岸扩大开放后,检查检验工作由现有机构承担。

三、 有关机场、导航台及部分航线资料对外公布等问题,由民航总局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 宁波航空口岸扩大开放前,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对外公布。

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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