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1996年)司法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1-24   阅读: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1996年12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96年12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方针和重大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司法行政系统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1) 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推进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法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着教育、引导、规范、监督、惩戒和保障的作用,它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涉及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环节,都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各项事业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运用法律顾问、代理和公证证明等法律手段,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预防犯罪,维护基层安定团结;把罪犯和劳教人员教育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以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之人,都是司法行政系统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担负的重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必须充分认清所肩负的历史责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职能作用,积极有效地为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2) 几年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干警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干警的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局面,在全系统特别是在各级领导班子中正在逐步形成;通过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干警的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爱岗、敬业、为民的良好风尚正在逐步树立;通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干警的文化素质和法制观念、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离中央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一部分干警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中,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清,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少数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缺乏理想信念,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有所滋长;少数人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水平不高,不讲职业道德,违反职业纪律,不依法执业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切实予以解决和纠正。


(3) 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共同理想、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是长期的任务。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对这种长期性、复杂性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常抓不懈,使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走在社会的前列。


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4)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参加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理论、思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觉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把干警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为维护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5)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在全系统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增强广大干警的政治坚定性和理论素养;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水准、科学文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形成文明、健康、向上的氛围;适应社会需要,改革和发展司法行政工作,在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6)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提高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和战略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二是坚持不懈地加强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明创建活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清除消极腐败现象。重点治理少数警察打骂、体罚、虐待罪犯、劳教人员和在办理减刑(减期)、假释、保外就医(所外就医)中违法违纪等问题;重点治理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讲职业道德、不依法执业、不遵守职业纪律等问题。三是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章立制工作和物质基础建设,促进和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发展。四是把各项业务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学教育等各项职能作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持久地发展。


三、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努力提高干警队伍的政治思想觉悟

(7) 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干警,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要紧紧抓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个理论精髓,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要教育广大干警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国家的命运和前途,澄清在社会主义问题上的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息。共产党员要坚定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现在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终是为实现共产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学习邓小平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科学态度和创造精神,努力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把握全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8) 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在广大干警中开展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和中共党史的学习活动,使广大干警认清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的真理,进一步发扬自尊、自信、自强的民族精神,以贡献全部力量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国家利益、国家尊严为最大耻辱。要结合系统实际和部门工作特点,不断探索新的途径,使教育活动既扎实有效,又生动活泼。要运用大众传媒、书刊影视、艺术表演和课堂教学,运用重要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和重大社会活动,运用升国旗、唱国歌等仪式,运用知识竞赛、演讲赛、参观学习等形式,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9) 继续进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认识国情,充分认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司法行政机关的现实状况,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弘扬锐意改革、艰苦奋斗、刻苦攻坚、甘于奉献、厉行法治、自立自强的精神。


四、加强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警队伍的文明素养

(10) 司法行政系统的道德教育,要坚持落实《决议》提出的“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的要求。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也是党的根本宗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更要在广大干警中提倡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倡尊重人、关心人,热心公益,扶贫帮困,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要教育广大干警对人民、对社会负责,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反对损公肥私、损人利己。严格防止把经济活动中的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政务活动。要教育干警把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自己的工作和言行紧密结合起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的成绩。


(11)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司法行政干警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以优良的职业道德树立司法行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对司法行政干警职业道德的总要求是:敬业爱岗,勤政为民,严守纪律,秉公执法,文明服务,奉献社会。各部门要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和各自的行业特点,制定和完善职业道德规范,把职业道德建设落到实处。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纪律者,给予必要的惩戒。


五、加强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干警队伍的执法水平

(12)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指导司法行政一切工作的重要思想武器。要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掌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领会其精髓,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13) 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是执法队伍,必须带头学好法律知识。要认真组织干警学习 宪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民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处罚法、 国家赔偿法和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尤其要注意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掌握国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要认真组织干警学习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人民警察法和 监狱法、 律师法等,增强广大干警的法制观念。


(14)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要具备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


六、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5) 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浓厚的精神文明建设氛围,密切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水平和质量,广泛开展现代化文明监狱、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文明律师事务所、文明公证处、文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文明校园等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要尽快制定规划、标准、措施,保障创建活动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16) 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和科学普及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活跃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陶冶干警情操。重点搞好基层单位的文体活动,帮助基层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对那些地处偏僻、条件艰苦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抓好硬件建设。切实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教育队伍建设,支持关心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17) 注意发现、培养、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在系统内和社会上有影响的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干警弘扬正气,奋发向上。对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以表彰,对英雄模范和先进人物,要热情关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促进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18) 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要努力实现普法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使人们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持把对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在青少年中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针指引下,充分发挥指导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能,努力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的依法治理,促进各行各业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19) 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为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积极推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改革,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为社会上的贫者、弱者、残者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公平实施。


(20) 发挥法律保障作用,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力加强监狱、劳教工作,认真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监(所)和从严治警,坚持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研究新时期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努力提高改造质量,减少狱(所)内发案率,确保狱所稳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律师要积极参与刑事辩护、诉讼非诉讼活动,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乡镇、街道司法所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各种治安隐患和容易诱发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和治理,努力预防和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加强防范,标本兼治,促进基层稳定。积极参与广大城镇乡村的文明创建活动,倡导依法办事、互帮互谅的良好社会人际关系。要加强国际司法人权的合作与斗争,研究国际司法人权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广泛宣传中国在人权保护方面的新进展,回击西方某些反华势力的诬蔑和攻击,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声誉。


(21) 发挥法学教育作用,培育更多的跨世纪“四有”法律人才。法学教育工作要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需要,从实施“依法治国”和“科教兴国”的战略高度,向社会提供更多的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形成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合理结构,努力培养一支跨世纪、高水平的法学教育师资队伍,在教育质量、规模和层次上有显著提高。要加强德育,切实改进政治理论课的内容,把教书同育人结合起来,把个人成才同国家前途、社会需要结合起来,树立和增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使命感。


(22) 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要加强对法律报刊和出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引导人们遵守社会文明规范,以身护法,见义勇为,努力形成崇尚先进、惩恶扬善、扶正祛邪的良好社会风气。


(23) 发挥法律团体和司法应用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强法律理论研究,繁荣法学文化。法律团体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双百”方针,为党和政府决策工作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团结广大法律工作者,调动他们研究法律实务工作的积极性,繁荣法学研究,努力培养跨世纪的法学家、法律专家,努力提高整个法律、法学队伍的素质,创造出一批理论、实践价值较高的成果。


八、进一步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24) 各地司法厅、局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思想统一到《决议》的精神上来。认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真正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贯彻《决议》的规划,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把手”要亲自抓精神文明建设,把研究、部署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仅要把干警队伍建设好,而且要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要把是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作为衡量一个党委(党组)及主要领导干部实绩的标准之一,将其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抓好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监督和检查,反对搞形式主义。


(25)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抓好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搞好党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带头表率作用。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用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和促进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领导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做出表率,树立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要严肃党纪政纪,对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查处,决不姑息。要进一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理论、学党章的活动,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集中进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解决理想信念和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26) 司法部机关要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党工委提出的争创优质服务、优良作用、优美环境的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要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把部机关建设成为政治强、纪律严、风气正、业务精、效率高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全系统做讲政治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为人民服务的表率和团结协作的表率。


(27)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工作的总体规划,保证必需的资金和物质投入。对新闻宣传,文体设施,改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投入,要有合理的安排,保证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


(28) 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究,针对司法行政系统的特点,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指导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进行分类指导。既要立足长远目标,又要注意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阶段性的目标和任务,循序渐进,务求实效,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关系到我国跨世纪宏伟蓝图的全面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也关系到司法行政事业的兴衰成败。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同心同德,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为实现司法行政“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而努力奋斗 !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