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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部署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1-26   阅读: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2006年01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办通〔2006〕第2号

施行日期2006年01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中信联办函[2005]63号)文件精神,做好2006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营造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良好氛围,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拟从2006年1月至2006年3月底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中信联办函[2005]63号)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密切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这次活动的目标要求是: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系统、本部门存在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特别要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把全面与重点、集中与经常排查调处结合起来,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

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按照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抓紧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是排查本系统、本部门的各种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动态,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二是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调处化解,对要求合理、符合政策、能够解决的,抓紧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要落实领导包案,综合协调各方面力量,详细研究案情,制定调处方案,限时解决问题,认真落实“事要解决”的要求。三是建立健全排调、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不出本系统、本单位,尤其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突发性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发生。四是加强宣传《信访条例》等法规政策,教育群众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听信谣言,不超越政策提过高要求,要把解决实际问题和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结合起来。


三、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做好稳控工作

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主持制定排查调处方案,亲自过问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把上访群众稳定在本地区、本部门;对规模较大、情况复杂的集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督促落实到位;对有进京上访的,要尽快将上访人员接回,并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切实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人员,要加强防范,切实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稳控;对有串连聚集上访动向的,要早发现,及时掌握动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坚决防止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活动期间部办公厅将派员到部分省(区、市)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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