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1993年06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发函〔1993〕236号
施行日期1993年06月1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1993年6月11日 司发函〔1993〕236号)
西迈克国际经济法律咨询公司筹备组:
机械工业部转来的《关于申请成立西迈克国际经济法律咨询公司的报告》及《西迈克国际经济法律咨询公司章程》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同意成立西迈克国际经济法律咨询公司。
二、 批准《西迈克国际经济法律咨询公司章程》。
三、 公司负责人(总经理)的选举、聘任及更换应报我部备案。
四、 请按我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事宜。
五、 公司在业务活动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办事,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