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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在看守所建设远程视频讯问室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5-30   阅读: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发文日期2012年09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2012〕240号

施行日期2012年09月28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缓解看守所监管工作压力,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决定利用法院专网,在看守所内建设远程视频讯问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由看守所提供一间讯问室或小法庭,用于建设远程视频讯问室。讯问室或小法庭的选择应便于审讯和开庭,由看守所、人民法院商定。

二、 远程视频讯问室的网络铺设、房间改造以及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维护,由人民法院负责解决。

三、 远程视频讯问室主要用于人民法院审讯,亦可用于人民法院开庭。在非远程视频审讯、开庭期间,讯问室可供其他办案部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特此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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