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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014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5-26   阅读: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4年01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发〔2014〕2号

施行日期2014年01月23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2014年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的要求,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按照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的具体部署,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2.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以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3.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以及暴力恐怖犯罪,积极参与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斗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惩治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侵害儿童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决遏制相关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依法惩处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经营以及传播淫秽色情、有害信息等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准确把握调判结合的要求,促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继续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督促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4. 依法保障经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要求,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依法妥善审理新类型案件。加强对涉及不正当竞争、侵犯自主经营权等案件的审理,促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依法审理股权转让、公司诉讼、企业破产重整等案件,促进过剩产能的化解和生产要素的整合。妥善审理借款、票据、信托等金融案件,促进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行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改革、农业人口转移、城镇棚户区改造、城镇房地产开发等案件,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适应国家实施海洋战略、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加强海事海商和涉外民商事审判,为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提供法律保障。高度重视做好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互助工作。

5. 依法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依法惩治破坏选举犯罪,妥善审理涉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与公民民主政治权利密切相关的案件,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促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妥善审理涉民族、宗教等案件,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好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大对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的惩治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国家建设。

6. 依法促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妥善处理涉及文化产业事业的矛盾纠纷,妥善审理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案件,促进提升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侵犯著作权案件审判工作,依法惩处网络侵权盗版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优秀文化资源、文化创新成果和新型文化业态的司法保护,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完善文化管理体制,积极参与扫黄打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活动,维护良好的文化管理秩序。

7. 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高度关注教育、就业、分配、“三农”、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的权利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认真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提高农民工追索工资等案件审判执行效率,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犯罪。健全司法救助制度,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即将出台的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

8. 依法保障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妥善审理山林权属纠纷及确权行政案件,促进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对土地、矿产、水源、森林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依法审理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案件,制裁乱垦滥伐、浪费资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完善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加快资源环境审判机构建设,为加强资源环境审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9. 大力加强公正司法。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确保庭审不走过场。不断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庭审程序,充分发挥庭审功能。认真贯彻新修改的 刑事诉讼法,严格落实死刑案件二审开庭的规定,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全面掌握案件事实证据等情况,确保死刑案件“零差错”。进一步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二审发改案件分析通报、庭审观摩评议和裁判文书评查等制度,规范审判流程,实行繁简分流,加强均衡结案,不断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科学公正的错案评价体系,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在审判环节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继续做好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工作,把握好法律规定、工作节奏、舆论导向,分别不同情况依法妥善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防止边清边积现象发生。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工作,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10. 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有关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东部10省市三级法院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必须全部上网公开,中西部地区基层法院用3年左右时间全部实现这一目标。继续加强中国法院网以及裁判文书网、庭审直播网和各级法院网站、网页建设,完善人民法院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信息发布机制,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进一步发展壮大各种形式的全媒体,深入宣传人民法院工作新进展、重要司法决策和重大先进典型,继续完善新闻发布、主题公众开放日等制度,健全新闻联络人、媒体策划会、新闻通气会、舆情会商等机制,策划好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对重大敏感和社会关注案件的审判指导,科学制定工作预案,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1. 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切实防止司法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规范庭审行为,督促法官严格保持中立,依法组织庭审,杜绝随意改变开庭时间、随意打断当事人或律师发言、随意进出法庭以及着装不规范、接打电话等现象,确保庭审规范有序。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严格中止、终结执行程序,正确适用强制措施,加强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切实解决消极执行、乱执行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规范、监督立案、审判、执行、卷宗归档各环节以及庭审、合议、审委会讨论等各项程序,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强化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

12. 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强法律释明和裁判说理,保障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充分陈述理由,及时了解审判进程。加强诉讼指导,强化对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事项告知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进行诉讼。切实解决立案难、申诉难等问题,进一步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窗口,完善各类窗口的功能以及工作流程、司法礼仪和服务规范,善于用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进行交流沟通。因地制宜开展节假日预约办案、巡回办案、网上办案,细化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13. 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宏观指导、分类指导机制,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当好服务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纠纷、践行司法为民的排头兵。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纽带作用,加强和规范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联系和沟通,维护良好的基层社会秩序。科学设置法庭,及时调整法庭设置,不断完善法庭布局。加强人民法庭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使法庭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保障,落实人民法庭干警职级待遇,改善法庭工作条件,强化安全保卫工作。

14. 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天平工程”,推动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信息化综合平台。抓好深度应用,完善覆盖全国四级法院和人民法庭的业务网络,尽快实现全国司法数据的自动生成并实时更新,尽快建成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系统建设,整合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和行政办公系统,满足司法审判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的工作需求。以信息网络安全保密为重心,不断强化人民法院安全保密措施。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司法审判信息容灾备份中心,切实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公正司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15. 始终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信和政治定力,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我为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16. 把握好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目标任务。科学定位四级法院职能,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完善对下考评机制,形成定位科学、职能明确、监督得力、运行有效的审级制度。深化案件管辖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推进专门法院改革,探索设立巡回法庭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审判责任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进一步明确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和标准,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配合中央有关部门研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实施“倍增计划”,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方式和程序,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参与审判活动。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明确诉访分离的标准、范围和程序,完善申请再审和申诉立案受理制度,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程序,推动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等问题。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正常涉诉信访秩序。

17. 始终坚持依法有序推进改革。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部署,严格遵守改革纪律,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负责监督指导、统筹协调辖区内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人民法院内部、人民法院与其他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出改革举措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重大改革举措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试点地区要按照中央批准的试点方案进行探索,不得自行其是。

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18.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第一位,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永葆法院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党章,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19. 积极推进人民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人员管理机制,明确各类人员的权责关系,科学确定职数比例和编制,严格法官准入条件,完善法官遴选机制,推进法官职务序列改革,完善书记员管理制度,规范司法警察职务序列管理,不断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培训,重点开展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教育培训,同时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推动完善符合司法人员职业特点的工作保障措施,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流动、向审判一线流动的激励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好干部选任工作。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健全人民法院党的基层组织,严格党内生活,发挥各级法院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20.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系统总结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继续狠抓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加强法院系统第二批活动的对下指导。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纪律约束,加快建立防止“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对“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以有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为抓手,以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坚决查纠“冷硬横推” “吃拿卡要” “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深入探索源头治腐的有效措施,把改进作风工作常态化。

21.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深刻认识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严字当头,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积极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干警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认真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研究制定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制度规定,继续推动四级法院举报网站联网对接,着力探索和完善互联网监督,进一步拓宽违纪违法线索发现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规定,切实做到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对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害群之马,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出法院队伍。

各级人民法院要根据本要点,联系自身实际,做好任务分解,狠抓贯彻落实,务求工作实效,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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