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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电话、档案(图)
来源: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4-01-04   阅读:


执业证号: 23401201510313300
律所名称: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
律所简称: 瀛鼎所
发证机关: 安徽省司法厅
发证日期: 2015-09-28 
律所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与南二环交口新城国际C座1207-1208
业务范围: 法律服务、咨询
负 责 人: 刘恩泉

电    话: 0551-65951905


皖司许〔2023〕393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安徽今点律师事务所、安徽执惠律师事务所、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安徽众远律师事务所、安徽久安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夏斌变更为刘恩泉;

安徽今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汪榕生变更为郭彪;

安徽执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朱磊变更为宋辉;

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冯继辉变更为谢义海;

安徽众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徐兴德变更为甘华军;

安徽久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吴建筑变更为吴元华。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9月19日


皖司许〔2023〕77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王灿变更为夏斌。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2月28日


皖司许〔2022〕177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安徽华冶(博望)律师事务所、安徽真见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负责人变更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张咸飞变更为王灿;

安徽华冶(博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何柳枝变更为章宏业;

安徽真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胡长余变更为张苏明。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4月11日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坐落于美丽的合肥天鹅湖畔,遵循精英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方向,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关注焦点,以客户满意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全球化法律服务体系的优势,不仅为客户解决法律问题,还为客户提供商业机会、促进客户合作,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综合性的一站式法律、金融、财务、商务咨询等服务。
       通过组建专业的律师队伍、管理运营队伍,基于五十余家国内机构合作组成的服务体系支持,业务范围涵盖公司法律服务、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服务、投融资、PE、知识产权、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税务筹划、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等各专业领域,瀛鼎在OTC和保险业务领域更是具有本土化服务优势。此外,瀛鼎还致力于打造覆盖全省的瀛鼎律师业务协作平台,实现全省律师的无边界合作。
       瀛,瀛環其外;鼎,鼎故革新。瀛鼎带着“改变”的信念,首创咖啡+律所创新经营模式。同时瀛鼎也是一家拥有互联网基因的法律执业机构。互联网的发展其实是是一次全社会人性的回归,瀛鼎选择从人性的角度去理解律师、也是从人性的角度去解读客户,真正把对人的尊重与服务做到极致。
       超前的服务意识不仅体现在提供流动全开放的办公空间;咖啡馆式公共交流区域;超预期的全方位的贴心服务;律师执业零管理费的开放经营理念,还体现在我们在传统的法律服务之外为法律人提供工作、学习、交流的法律与金融一站式多维平台,不同文化交融碰撞,让律所以更开放的、年轻化的心态来培养梦想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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