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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婷婷血泪控诉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8-03-06   阅读:

       以下来自当事者准妈妈的讲述:
       我叫符婷婷,家住安徽省庐江县潜川中路1号503室。在2012年3月19日之前,我是一位幸福的准妈妈,我的肚子里面的宝宝已经有37周了。但是 2012年3月19日,当我来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妇产科门诊做B超时,我的心一下就碎了!自那以后,我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再也无法正常生活,最重要的是,在我肚子里待了9个多月的宝宝,永远地离开了我。在他离开前,我听不到他的任何声音,也永远地听不到我最想听到的那句“妈妈”……
       人们常说,女人生孩子就好比在鬼门关走了一趟。而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的宝宝没有出世,我就走了一趟鬼门关。事情是这样发生的。2012年3月19 日,我怀孕37周了,为了了解腹中胎儿的全面情况,我在一直做常规检查的庐江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的建议下,来到省城合肥的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找权威专家王玲做B超检查,检查项目是畸形筛查。
       当时对我来说,这不过是走个过场,我相信我的宝宝一定是健康的,所以心里感到很轻松。但是检查时,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王医生用B超测量孩子的股骨长度时,非常惊讶的说:“咦,这孩子腿怎么这么短啊?”我当时心里咯噔了一下,赶忙询问:“医生,腿短严重不严重?”王医生说,“我再测量一下胎儿的足长,如果足长和股骨长度差不多就没事。”
       说完她又接着测量,大约1分钟后,她再次惊讶的说:“这孩子的腿确实很短啊,足长是73毫米,股骨长度才60毫米,脚比腿还长,差太多了!”我简直不感相信,我的宝宝一直都是正常的,怎么第一次到安医就说不正常了呢?陪同我去检查的表姐也感到怀疑,她就问王医生:“腿短就是个子不高,应该不属于畸形吧?”
       王医生立马反驳道:“那侏儒症不就是畸形嘛!”当我听到这样的结果时,只觉得耳朵轰隆隆地响,然后就听不到任何声音了3002之后医生检查了什么,说了什么我都不知道了。
       后来听表姐说,她问王医生能不能有补救的办法,王医生冷冷的回答:“那我也没有办法,在肚子里长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你再去问问门诊医生吧。”失魂落魄的我在表姐的陪同下,又来到妇产科门诊,当时挂的是专家号,医生是高危产科的夏竟莲,夏医生看完B超结果单后,也说孩子腿部发育不健全。我们问她如何补救,她也说没有办法。我当时感到浑身发冷,我一遍遍的告诉自己,不可能,我的宝宝不会有事的,不可能,我不相信!
       就这样,情绪失控的我在家人的搀扶下,踉踉跄跄地回到了家。第二天,我和丈夫、公公婆婆的一起来到庐江县人民医院,找到给我做常规检查的医生,请他看看这个B超报告单。这名医生看完后,神色凝重地告诉我,“通过这份B超单显示,你的孩子四肢长度完全小于孕周,就是腿有畸形的意思。”医生还私底下告诉我们,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王玲医生是安徽省的B超第一人,他完全相信王医生的技术。
        听他这么说,我们全家都流泪了,本来一家人把新生儿的衣服、被子、奶瓶、婴儿床等等物品都准备好了,就等等他(她)呱呱落地。可是他(她)竟然是四肢不健全的畸形儿!这让我们怎么能接受这样的打击?试问天下哪个家庭希望有一个残疾的孩子!这不光是孩子的灾难,也是整个家庭的灾难,更是一辈子的痛苦折磨。面对安医的B超结果,我们只能做引产手术。
       2012年3月21日晚9点多钟,经过一天的时间,孩子终于被引产下来了。我的丈夫立即冲进了手术室,医生阻拦他:“你别进去,看了我怕你更难受。” “我怕什么!不管长成什么样,也是我的孩子!”家人和我丈夫坚持要进去看,医生阻拦不了,只好让我的家人都进去看看引产下来的婴儿。 不看不知道,一看真是让人有撕心裂肺的痛楚。我的孩子,本来即将出世的孩子,并不是脚长腿短的畸形儿,而是一名健康的男婴!引产的医生当时也惊叹道:“太可惜了!我在妇产科工作30多年了,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
       如果不是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王玲医生B超诊断的错误,我那即将足月的儿子怎么会白白葬送了性命?我真想找她拼命!我们无冤无仇,她为什么要这样害我?可是,刚刚做完引产手术的我,因为身体虚弱,只能躺在病床上以泪洗面,我还能为孩子做些什么?在我不吃不喝三天后,我的家人决定替我去讨一个说法。
       于是,在2012年3月26日,他们捧着我儿子的尸体来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找王玲医生。当她听说引产下来的婴儿一切正常时,当即表示不可能,这个孩子不可能正常。当我们告诉她,孩子的尸体都带来了,可以测量一下。她却犹豫了,她说就算孩子用肉眼看是正常的,也不代表长大以后不是侏儒症。我就纳闷了,难道B超不光可以检测胎儿的生长发育,还能预测未来?当我的家人对她的回答表示不能接受时,她说:“要不你们去做X光测量,如果股骨长度与足长比是正常的,我就认了。”于是我们来到该院的放射科,放射科医生听说我们是来讨说法的,当即就回绝了,还说他们不会做这种测量。这不就是包庇同事,狼狈为奸吗!
       于是,我的家人找到了该院的院长。院长态度很好地接待了我的家人,让人长长舒了口气,感觉总算找到了一个说理的地方。当我们把事情的原委告诉院长时,他说,这个事情不大,我来叫一个专门负责医患纠纷的主任来。然后就叫来了医务处的夏处长。当天夏处长表示,一定会在两个星期内给我们一个说法。但是时至今日,我们没有讨到任何说法。
       此时的我,泪流满面,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谁来还我的孩子?!谁能帮帮我?
       申诉人:符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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