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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当庭翻供怎么处理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8-06-07   阅读:

        网友:被告人当庭翻供怎么处理?

        苏义飞律师:被告人的当庭翻供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1、受到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2、出于逃避罪责或推卸责任的翻供;3、出于澄清事件真相的翻供。

       关于被告人提出受到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的情形。这种情形在实践中最为突出。公诉人可以根据讯问笔录、羁押记录、出入看守所的健康检查记录、看守所管教人员的谈话记录以及侦查机关对讯问过程合法性的说明等,对庭前讯问被告人的合法性进行证明。可以要求法庭播放讯问录音、录像,必要时可以申请法庭通知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如果被告人在开庭前未反映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问题,但被告人身上确有伤痕,与刑讯手段吻合,因而有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公诉人应当及时建议法庭休庭或者延期审理。

       关于为逃避处罚翻供的情形。为了减轻或开脱罪责,法庭上被告人往往以供述不属实、时间长记不清、笔录记载错误为由,部分或全部否认犯罪行为或犯罪情节。这种情况下,公诉人首先要耐心倾听被告人的辩解意见和翻供理由,详细讯问具体细节问题,使被告人的供述与其他事实证据之间的矛盾充分暴露。其次,通过宣读被告人原来的有罪供述,出示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利用被告人先前供述的一致性与当庭翻供的矛盾,抓住细节与要害集中反驳,指出被告人当庭供述的虚假性。如在王某涉嫌强奸一案中,王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称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面对该突发情况,公诉人沉着应对,通过出示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鉴定意见、被害人伤情等证据充分证实了王某实施强奸行为的事实。然后,公诉人当庭对王某进行教育,指出其拒绝认罪的严重后果和对其不利影响。最终,王某承认其之所以翻供,是同监号人员教唆所致。

       关于当庭供述与起诉书的认定出入较大或有新的事实、证据等情形。一般来说,如果只是对犯罪情节、手段、时间等非主要事实的翻供,不会影响有罪认定。公诉人在对被告人当庭翻供的理由进行审查判断后,发现没有明显疑点和矛盾,具有较强的可信性,可以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以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如果发现被告人身份或犯罪事实与起诉书认定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

       苏义飞律师提供当庭翻供案例:

       2016年12月初,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将栾某移送新洲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新洲区检察院受理后,办案检察官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认为该案应定性为贩卖毒品罪。经两次退查,补充完善证据,同年4月,新洲区检察院改变侦查阶段罪名,以贩卖毒品罪将栾某诉至法院。
       6月22日,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新洲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黎毅、苏博文出庭支持公诉。庭上,当确信自己被控贩卖毒品罪而不是非法持有毒品罪时,栾某当庭翻供,全盘否认之前的有罪供述。
       栾某辩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在公安机关的供述都是民警栽赃陷害,自己没有毒品更没有贩卖,毒品都是朋友的,装有毒品的盒子是朋友在公安民警进屋搜查之前扔出去的,至于朋友去哪了,她也不知道。“如果是非法持有毒品罪我没有异议,但是贩卖毒品罪我绝不认。”栾某对法官说道。

        “审判长,公诉人申请由本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针对栾某的辩解,检察官黎毅向法庭提出,让侦查人员出庭,当庭质证。

       “审判长,是我指挥了此次抓捕行动,并在现场全程处置,栾某将毒品扔到楼下后还呼喊邻居将其毒品拿走,但现场群众均知道是公安在办案,也都看到了栾某扔出窗外物品这一情形,他们均有证言。”侦查人员石路说道。
       “审判长,我是亲眼看见栾某将毒品扔下去并喝止她的。”侦查人员李某说道。
       “审判长,是我搜查的栾某的住所,除扔出窗外的毒品外,在其卧室衣柜内也发现有毒品,其居住的两室房间内只有一个人的生活用品,并无他人与其合租。”侦查人员朱超说道。

        庭上,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交锋。针对辩护律师提出的被告人并未进行毒品交易、未向楼下丢弃盒子等辩解,公诉人反驳称,栾某整个交易毒品和企图毁灭证据的经过有侦查人员的证言、抓捕经过等证据予以证实,且与其被抓后的多次供述相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公安机关的讯问过程也是依法进行,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画面中栾某对贩卖毒品的起因、交易细节、毒品来源、价格及利润分配、购买人员等均作了详细自然的描述,不存在犯意引诱。该案证据足以证实栾某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以及逃避打击的侥幸心理。

       公诉人指出,栾某明知是毒品而故意非法贩卖,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因公诉机关改变起诉罪名,栾某意识到罪行严重,才在庭审中全盘翻供,但其辩解毫无依据。
2017年6月28日,法院认可检方全部指控,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栾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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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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