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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程某涉嫌受贿1820万庭审现场(图)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公众号   日期:2022-07-02   阅读:

(通讯员:陈多润  蔡军)

       2017年12月13日上午,安徽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程某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程某,1963年11月出生,1985年7月从安徽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即进入省公安厅工作。2007年4月,被任命为合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三个月后当选合肥市公安局局长。2008年9月,被明确为副市长级,并于2011年4月担任合肥市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8月,任安徽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5年2月,被告人程某利用其担任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为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汽车牌照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637.25万元、0.66万美元、0.4万欧元和价值人民币1175.79万元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20.56万元。在大肆受贿同时,程某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案件,帮他人“平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程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蚌埠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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