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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诈骗新招 酒托女网约高富帅一单刷4.3万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11-13   阅读:

       合肥小伙徐某在网上结识了一位女友,两人相约来到庐阳区九狮桥路附近的“街角主题咖啡屋”喝咖啡,接着,女友又提出要喝红酒。于是,两人“美酒加咖啡,一杯再一杯”,等看到消费单时,徐某顿时傻眼了。消费单显示:两人一共消费了43000元……
       原来,这家“街角主题咖啡屋”是一家专门利用酒托女来实施诈骗的“黑店”。近日,这家咖啡店的合伙人、酒托女、服务员等一共14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苏义飞律师:《(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诈骗:喝咖啡喝出天价账单
       2016年3月,小伙徐某通过网络聊天结识了一名叫“杨倩”的女子。微信朋友圈里的照片显示,“杨倩”貌美,身材苗条。聊天中,“杨倩”还自称单身,正一直在寻找合适的男朋友。两人一番交流后,徐某对“杨倩”心生了爱慕之意,而“杨倩”则非常主动地提出见面约会的邀请。
        2016年3月27日,徐某和“杨倩”相约来到庐阳区九狮桥路附近的“街角主题咖啡屋”喝咖啡,这个见面的地点是杨倩特别挑选的。徐某点了咖啡后,“杨倩”又提出要喝红酒,徐某当即爽快地答应了。除了红酒外,徐某还按照女友的要求,点了一些零食,两人就这样便喝边聊。没过多久,一瓶红酒很快就喝完了,“杨倩”接着又提议“接着喝,不醉不归”。徐某于是愉快地继续点单、刷卡。可是,等看到消费单时,徐某顿时傻眼了。消费单显示:两人一共消费了43000元……
        徐某很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遇到了传说中的“酒托女”。徐某于是坚决地要求退款,一番交涉后,店长同意退还其36000元,徐某实际花了7000元。
       调查:咖啡店利用酒托女设置陷阱
       2016年3月,“街角主题咖啡屋”的合伙人、酒托女和服务员等14人因涉嫌诈骗相继被警方控制。
        据检方调查,2015年2月中旬,潘某、王某、高某、詹某商议后决定由四人共同出资,通过投资咖啡店、利用“酒托女”进行诈骗活动。接着,潘某用虚假身份证件以“王飞”名义租赁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路长江剧院对面二楼的房屋,装修布置后以“街角主题咖啡屋”的形象对外经营,并负责购进廉价酒水等事宜。
       王某则负责联系外围关系、处理纠纷以保证咖啡店正常运转,詹某负责与收银员交接营业款、核对账目等账务管理工作,高某负责通过QQ、微信等网络工具与键盘手(以年轻女性身份与被害人聊天的人)、酒托女联系相关事宜。
       这家咖啡屋先是由“键盘手”以年轻女性的身份与男性网友聊天谈情,获取被害人信息,确定犯罪目标。待时机成熟后,键盘手约被害人见面,并将被害人信息和聊天信息告知“酒托女”。接着,“酒托女”登场,冒充网友和被害人见面,将被害人带至“街角主题咖啡屋”内,通过诱导、欺骗等方式,将低价购买的酒水、食品等以高价出售给被害人,诱骗被害人进行高消费,以此骗取被害人钱财。
       其间,为更好地进行诈骗活动,该咖啡屋聘用一名店长,负责店内日常经营管理,聘用两名银员收取赃款,聘用汤某等五人担任服务员,配合“酒托女”实施诈骗,由此形成一个由“键盘手”网聊、“酒托女”出面、咖啡屋协助,互相配合实施诈骗的团伙。
        据统计,自2016年3月初至3月底,该咖啡屋共计诈骗作案17起,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57000余元。
        提醒:与异性交友要核实对方身份
        据庐阳法院法官介绍,近年来,各种以男性为目标、以异性交友为诱饵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各种“托”也是层出不穷。除了较为常见的“酒托”、“茶托”,庐阳法院还曾审理过合肥首例“衣托”诈骗的案子。该案大致经过为:四名女子事先预谋,通过网络寻找外地单身男子,以虚构的单身女子的身份在网络上与对方聊天,并以相亲为由约对方到合肥市见面,见面后将对方带至指定的服装店内高价购买衣服,以此方式骗取钱财后四人按比例分配。
       据介绍,类似案件的一大共性便是利用男性渴望交往异性的心理,诈骗分子常常以暧昧的语言和举止引诱男性,有的甚至暗示可以与男子发生一夜情。在诈骗的具体实施中,往往是多人分工协作,有人专门负责通过网络聊天引诱,有的冒充网友与受害人会面,有的以闺蜜的身份旁敲侧击,同时,还有男性服务员在一旁施加心理压力。
       此外,男性“好面子”的心理也被诈骗分子充分利用。据另一位酒托小苏供述,在她以闺蜜的身份登场时,曾假装要买单以给受骗男子心理压力,这时,与男子约会的酒托女则上前阻拦,并叮嘱男子不要“太小气”。而后,受骗男子常常都是将银行卡主动交给“酒托女”,任由对方消费。
       庐阳法院法官提醒市民,与异性交往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消费地点尽可能选择人流量、口碑好的场所,切莫因一时好面子任由陌生异性摆布。一旦不幸遭遇诈骗,则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相关链接:

王某等人(酒托)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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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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