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 2014.03.31
【实施日期】 2014.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省律协律师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会议的通知
省律协律师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委员:
经研究,定于2014年4月4日召开省律协律师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4月4日上午报到,下午3:00开会。
会议地点:省律协会议室,合肥市濉溪路168号新天地广场12层(北一环与蒙城路交叉口)。
二、参会人员
省律协律师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
三、会议内容
1.探讨律师行业如何贯彻“三中”全会决定精神;
2.讨论行业发展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请各位委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务必按时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请于4月2日前书面向省律协报告(传真至省律协秘书处),并附相关证明。
联系人:葛媛媛、刘变花;电话:0551-62643313,62643138,传真:0551-62643139。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