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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12-02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秘[2014]175号
【发布日期】 2014.09.11 【实施日期】 2014.09.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地质资料管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秘〔2014〕17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加快推进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用5-10年时间,培育3-5家全国性地理信息龙头企业和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型地理信息企业,逐步形成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加工、应用、服务等为主的综合性产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测绘投入机制和基础测绘技术装备更新机制,加大省级基础测绘建设投入和基础测绘更新力度。丰富和完善基础信息资源,重点开展全省水准网联测、地理国情普查、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扩大数据获取、加工的产业规模,建立可视化实景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和时空信息云平台,推动相关地理信息应用技术与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深度融合,逐步发展成为社会信息消费和智能化应用的基础。

(二)推动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技术体系,深化部门协作,整合公益性和基础性地理信息资源,建立完善全省地理信息网络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三)提升遥感数据处理和应用能力。支持申报设立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安徽数据与应用中心。以智慧城市和地理国情监测为重点,发展测绘应用高中空航摄飞机、低空无人机、地面遥感等遥感系统,加强遥感数据技术处理研发,进一步提高我省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处理、存储、管理和综合应用水平。

(四)发展地理信息与导航定位融合服务。大力推进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和CGCS2000坐标系的推广应用,结合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发展,不断改善我省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提升各类地图基于位置的服务能力,积极发展推动国民经济建设和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移动位置服务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推进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推进面向政府管理决策、面向企业生产运营、面向人民群众生活的地理信息应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充分利用基础地理信息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开发多样化、大众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产品。繁荣地图市场,鼓励制作和出版多层次、个性化、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地图产品。引导地理信息企业加强与高校、科技园区相关企业相互协作,开发以地图为媒介的科普、教育等新型文化产品,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多地享受到高品质地理信息服务。

三、主要措施

(六)建立工作机制。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建立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和完善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战略规划、标准规范等,统筹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七)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市选择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的开发区,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园。省有关部门与相关市要加大对地理信息产业园发展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地理信息企业入驻。

(八)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支持我省高等院校面向地理信息产业人才需求调整专业学科设置,鼓励地理信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参加执业资格考试以及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再学习、再培训。加大地理信息高层次、创新型的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地理信息工程研究教学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

(九)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充分发挥高等院校、测绘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分工协作的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地理信息产业园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鼓励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参与省外、国际地理信息科技合作项目,增强我省地理信息科技创新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申请建立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构建专业技术创新与产业转化服务体系。加大省科技计划项目对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核心技术,加快推进地理信息科研成果的产业转化。

(十)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加大地理信息市场培育力度,完善地理信息市场招投标、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等制度以及工程监理、监督检验等质量监管体系,健全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查处非法出版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地理信息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涉密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和涉外地理信息合作项目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处理地理信息的行为,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十一)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将地理信息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支持范畴。整合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地理信息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对公益性地理信息产品生产的投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鼓励政府部门地理信息服务外包,推动形成成熟的地理信息产业链。地理信息企业销售自主开发、生产、出版的地理信息产品,符合软件产品范围和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和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地理信息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采取上市或发行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促进地理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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