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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认真做好《中国供销合作社年鉴》(2013年卷)宣传征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12-02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发布日期】 2014.09.12
【实施日期】 2014.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认真做好《中国供销合作社年鉴》(2013年卷)宣传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日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发文,对做好《中国供销合作社年鉴》(以下简称《年鉴》)宣传征订工作作出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年鉴》(2013卷)宣传征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中国供销合作社年鉴》系全国总社办公厅主管、主办的机关刊物,是全国唯一一部记录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权威性编年史册,是了解全国各省(市)供销合作社情况的综合平台,也是研究探讨供销合作社理论的基础实用性工具,具有较高收藏参考价值。近年来,全国总社办公厅越来越重视《年鉴》编撰、发行工作,连续五年召开编务座谈会详细部署年度编撰发行工作。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年鉴》的宣传平台作用,提高重视程度,明确责任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年鉴》(2013年卷)的征订工作,确保征订数量较上年度稳中有升。

二、宣传到位,抓紧落实。为充分发挥《年鉴》的宣传渠道作用,特将征订任务加以分解。原则上要求各市、县级供销合作社负责人人手一册,各市级社至少订阅二册,同时动员所属企事业单位积极订阅;省社各企事业单位,每家至少订阅一册,努力消灭空白点。有条件的基层社、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征订;各地要积极主动给各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涉农部门订(赠)阅,扩大社会宣传,争取政策支持。同时,积极支持系统内企事业单位利用《年鉴》的平台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年鉴》交流和汇报供销合作社工作成果,提升企事业单位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和展示供销合作社的新形象、新风采。

三、分解任务,及时反馈。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认真分解落实本单位《年鉴》(2013年卷)征订计划,务必于11月10日前完成征订任务。征订工作结束后,请以市社为单位,将订阅情况汇总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省社办公室。省社将跟踪随访订阅情况。
联系人:蒋婷婷;
联系方式:0551-62655902。
附件:《中国供销合作社年鉴》征订启事(略)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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