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5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填报注册药品基础信息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6-26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皖食药监药化注秘[2015]92号
【发布日期】 2015.03.09 【实施日期】 2015.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药品管理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填报注册药品基础信息的通知
(皖食药监药化注秘〔2015〕92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注册药品基础信息系统自2013年运行以来,为全省药品监管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持,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有益的信息服务。今年是药品再注册申报的高峰期,大量注册药品信息需要更新,为实现全省注册药品数据信息即时、准确和共享,省局决定以本次药品再注册工作为契机,组织集中填报注册药品基础信息,进一步完善我省注册药品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

  本省行政区域内药品、药包材、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和具有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均应及时填报注册产品基础信息以及注册内容发生变化的相关信息。

  二、填报方法

  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安徽省药品注册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皖食药监注〔2012〕205号)要求,各相关单位登录省局网站主页面左下方“综合信息”栏目“注册药品系统”模块进行填报。

  三、填报时间

  2013年12月起,因新发药品(药包材、药用辅料、医院制剂)注册批件、补充申请事项等引发的产品注册信息变更。各相关单位应将变更后的注册信息于今年4月底前集中填报和更新。本次集中填报后,还应主动、及时对系统信息实施动态更新。

  四、各相关单位是信息填报和更新的主体,应对输入信息的合法、有效、真实和准确负责。省局将结合药品再注册申报工作,对各相关单位填报的药品注册基础信息进行审核。

  五、各市局要高度重视,要将行政区域内相关单位的注册药品档案信息作为日常监管的内容之一,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注册药品基础信息系统的填报、使用和维护工作。

  六、请各市局及时通知行政区域内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产品注册信息集中填报工作,各单位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局联系。联系电话:0551-62999254、62999877。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9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