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证号: 23418201510613718
律所名称: 安徽宣辉律师事务所
律所简称: 宣辉所
发证机关: 安徽省司法厅
发证日期: 2015-11-25
律所地址: 宣城市宛溪南路99号
业务范围: 法律服务
负 责 人: 杨春爱
电 话: 0563-3010307
皖司许〔2022〕54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宣辉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宣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刘美富变更为杨春爱。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12月13日
安徽宣辉律师事务所是由安徽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批准证号:23418201510613718,办公场所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阳德西路与卜村北路交叉口东北角城建世纪阳江小区商铺,所内配备有完善的办公设备和业务资料库,并拥有独立的互联网通讯设施。
宣辉律师事务所现有骨干律师4人,他们经验丰富、各具所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包括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房地产、证券、保险、劳动、各类合同、涉外纠纷等诉讼代理及辩护以及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法律服务,尤擅长办理行政、破产清算、公司、投融资、建筑房地产、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法律事务。
宣辉律师事务所以“捍卫当事人权益、弘扬法治精神”为宗旨,推行“公司化运作、专业化分工、规范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形成利益、资源、管理、目标相统一,以自身雄厚的实力,发挥集体智慧和团结协作精神,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宣辉所执业宗旨:捍卫当事人权益、弘扬法治精神。
宣辉所执业原则: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