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证号: 23402201510290903
律所名称: 安徽春蓝律师事务所
律所简称: 春蓝所
发证机关: 安徽省司法厅
发证日期: 2015-05-25
律所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三号写字楼6楼623室
业务范围: 法律服务
负 责 人: 李长志
律所电话:15855997228
安徽春蓝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位于芜湖市万达广场二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安徽春蓝
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贯彻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的执业宗旨,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安徽春蓝律师事务所业务服务范围包括: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与行政案件当事人、刑事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
(四)接受非诉讼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五)解答有关法律方面的询问,代写诉讼等法律文书;
(六)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