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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拉杆收停车费不合法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4-12-26   阅读:
 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柳云小区居民反映,近日,居委会突然在小区门口设置路障,要求缴纳停车费,按照每月120元标准收取,而且必须一次缴满全年,居民认为不合理。
业主:突然收停车费
柳云小区是开放式小区,共有北门和东门两个进出口。在现场,记者看到两个门都设置了停车杆。车辆进出时,停车杆上配置的摄像头自动识别车牌号,栏杆抬起,自动放行已缴停车费的车辆。没有缴纳停车费的业主被询问,什么时候交费才放行。
东门进出口处抬放拦车杆的工作人员说,他是被居委会临时雇用,专门负责管理业主进出小区。
“大约20天前小区开始收停车费。”小区业主单女士对突然收取停车费很不理解,“小区已经建了20多年了,从来没有收过停车费”。
“不是不交停车费,凡事得商量,不能说收就收。”车主杨先生认为,收取停车费涉及业主利益,为何收费、收费标准,应该和业主商量。
杨先生说,他打听了一下,像这样的开放式小区,别人每月只收50元到80元,现在却要每月交120元,而且一次性收全年,他认为不合理。
居委会:社区亏损严重
面对居民的说法,柳云小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有关负责人说:“以前没有人管,小区里丢了很多电瓶车和汽车,我们这么做都有文件依据的。”居委会门前公示牌张贴了《关于云锦社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的通知》,写明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
居委会负责人表示,小区停车位170个,每月按120元收取停车费,一次性缴纳一年。“如果没有住满一年,我们可以退还剩下月份的停车费。”
之所以要求缴纳一年停车费,工作人员解释说,去年柳云小区整修了小区内道路,“花了180万元,都是居委会自己出的钱,到现在居委会还有很多外债”。
“之前的收费标准已执行了20年,社区亏损严重。”居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区收取停车费后,年总收入24.48万元,可弥补亏损。
律师:收费不合法
“居委会这样做是违法的,小区居民没有和居委会签订物业合同,居民可以拒绝交费。”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广玲表示,首先得确认收取小区停车费的主体是谁,只有按规定的法律手续审批的物业公司才能按照相关标准收取物业费和停车费。
采访中,记者获悉,近期柳云小区成立了一家名叫“云锦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杨先生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而这些活动的费用需要业主共同承担,即交纳物业管理费。
杨先生认为,居委会和新成立的云锦社区物业服务中心都没有资格收取停车费和物业费,他们打算向法院起诉,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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